商业保险报销步骤及注意事项(后勤服务)

来源:国际交流学院发布时间:2016-11-25

 

 

一、使用范围:在符合我校学生普通门急诊报销条件后,方可进行理赔。

二、使用对象:投保学生。(2011年秋季后入校的学生需在缴纳当年居民城镇医疗保障费用的基础上并且投保)

三、注意事项:

1、在符合我校学生门急诊报销条件的基础上,方可进行商业理赔。

2、商业报销比例:符合我校学生医疗报销总金额的20%。

四、报销结算说明

学生在指定报销时间携带学生医疗卡(原件)、学生证(原件)、病例(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发票(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身份证(一份复印件)至指定地点报销,我处在报销时根据市府、我校相关学生医疗保障政策进行审核,做好纸质登记,结合我校财务处相关核算要求黏贴所有符合报销要求发票并在每张发票后由学生本人签名,连同所需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商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商业理赔部分,收到商业理赔部分材料后(理赔核算明晰、医疗发票原件)进行我校普通门急诊部分核算,核算时除去自费部分外,凡一次性医用品、救护车花费等内容不予报销,做好报销信息电子版录入,其中包括审核2011年秋季后入学学生每年起付线的累积,将商业理赔部分和我校普通门急诊报销信息分别上传我校学生费用结算平台,分别打印两类医疗报销纸质版请各级领导签字,最后将其和所有学生医疗报销发票交至财务处审定,将费用划入学生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