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务处文件
贤达教通〔2018〕52 号
关于发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各位同学: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统一考试安排已通过教务系统发布,教师和学生可登录本人账户进行相关考试安排的查询。教务处官网已发布考试安排总表,供所有人员查看。请各位同学做好考试准备,持本人证件准时到场,诚信参考。如有突发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可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往届结业生(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及格课程的补考,经查询本学期期末有安排考试的课程,请于6月12日前到所在学院申请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时间,遵守学校考试纪律,及时到校参加考试。对于本学期非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请直接联系任课教师,教务处不再安排。
附件:1.缓考申请表
2.结业生换证考试申请表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6日
附件1:
上外贤达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
(20—20学年第学期)
学院 年 月 日
姓名 | 学号 | 年级、专业、班级 | ||||||||
缓考 课程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性质 (必修、选修) | 原定考试时间 | 任课教师 | |||||
缓考原因(附证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辅导员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任课教师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学生所属学院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说明:
可随下一年级参加相同课程的考核,缓考成绩按所取得实际成绩记载;缓考未获批准,擅自缺考按旷考处理。 2.学生本人必须于考试前3天向所在院(部)提出缓考申请(须附有相关证明),经所在院(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 批准后方可缓考(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病历证明),事后一律不予补办。 3.签字批准后的《课程缓考申请表》需交教务处审批。 4.成绩登记时,缓考课程任课教师凭《上外贤达学院学生缓考课程通知》将缓考课程成绩录为缓考。学生参加缓考,需出具教务处《缓考通知单》,方可参加缓考。 5.此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
附件2: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结业生补考申请表
姓名 | 学号 | 联系电话 | |||||
所在学院 | 专业班级 | ||||||
序号 | 修读学期 | 课程代码及名称(全称)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备注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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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 |||||||
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情况: 审核人(签名): 20 年月日 |
[注:]①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6月12日17:00前;
②烦请教学秘书认真核对确认后填写审核情况栏。
③表格各项栏目请务必准确填写,课程名称须按教务系统内命名填写(如:基础英语(A)I、英语听力(C)I);修读学期、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可在教务系统内进行查询。如填写有误,责任自负。
教务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