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考试安排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学院发布时间:2018-06-13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务处文

                                                                         贤达教通〔201852


关于发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各位同学: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统一考试安排已通过教务系统发布,教师和学生可登录本人账户进行相关考试安排的查询。教务处官网已发布考试安排总表,供所有人员查看。请各位同学做好考试准备,持本人证件准时到场,诚信参考。如有突发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可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往届结业生(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及格课程的补考,经查询本学期期末有安排考试的课程,请于612日前到所在学院申请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时间,遵守学校考试纪律,及时到校参加考试。对于本学期非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请直接联系任课教师,教务处不再安排。


附件:1.缓考申请表

2.结业生换证考试申请表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

201866

附件1

上外贤达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

2020学年第学期)

学院                         年   月   日

姓名


学号


年级、专业、班级


缓考

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性质

必修、选修

原定考试时间

任课教师




































缓考原因(附证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辅导员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任课教师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学生所属学院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

  1. 各院(部)应按照《课程考试暂行规定》和《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中有关规定审批缓考;经批准缓考的学生,

可随下一年级参加相同课程的考核,缓考成绩按所取得实际成绩记载;缓考未获批准,擅自缺考按旷考处理。

2.学生本人必须于考试前3天向所在院(部)提出缓考申请(须附有相关证明),经所在院(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

批准后方可缓考(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病历证明),事后一律不予补办。

3.签字批准后的《课程缓考申请表》需交教务处审批。

4.成绩登记时,缓考课程任课教师凭《上外贤达学院学生缓考课程通知》将缓考课程成绩录为缓考。学生参加缓考,需出具教务处《缓考通知单》,方可参加缓考。

5.此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2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结业生补考申请表

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序号

修读学期

课程代码及名称(全称)

考试日期及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申请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情况:



审核人(签名):            20   

[注:]申请截止日期:201861217:00

      ②烦请教学秘书认真核对确认后填写审核情况栏。

       ③表格各项栏目请务必准确填写,课程名称须按教务系统内命名填写(如:基础英语(AI、英语听力(CI);修读学期、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可在教务系统内进行查询。如填写有误,责任自负。

教务处制